CASE STUDY / 04

大巴车不明原因坠崖

中国境内陕西省咸阳市:当地时间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发生一起大巴车坠崖严重交通事故。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一辆载有46人的旅游大巴在陕西省咸阳淳化县仲山森林公园附近的U形弯路段上,坠入30多米深的山沟。事故已造成35人死亡(15男,20女,含1名司机),11人受伤。

真实事故资料风险形成分析主动预防启示
案例资料图像
案例 04 · 研究资料图像
绿色阅读模式已开启

满载欢声笑语的大巴车正常行驶中不明原因坠崖

中国境内陕西省咸阳市:当地时间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发生一起大巴车坠崖严重交通事故。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一辆载有46人的旅游大巴在陕西省咸阳淳化县仲山森林公园附近的U形弯路段上,坠入30多米深的山沟。事故已造成35人死亡(15男,20女,含1名司机),11人受伤。

研究资料图表
研究资料图表

事故案情调查

据咸阳市宣传部门介绍,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以培训讲座为名,雇用4辆大巴车,组织以中老年为主的西安市等地群众来淳化两日游。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雇用的4辆大巴车返程途中,于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行驶至淳化县淳卜路2公里+450米处U形路段时,其中一辆车辆牌照为陕B-239X8大巴车失控坠崖。当时4辆大巴车内共有193人,坠崖的大巴车核载47人,实际乘坐46人,含2名司乘人员。大巴坠崖处,是一处下坡的U形弯路段,从坠落轨迹可看出,车子未能拐弯成功,直接冲出路基并沿着山坡滑入沟底,道路上还有车辆刹车时留下的痕迹,这是一辆旅游大巴车,在去森林公园后返回途中从山边路上坠崖。

警方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驾驶员驾驶车辆弯道“操作失误”造成坠崖。

研究资料图表
研究资料图表

事故车辆与车主情况的调查

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陕B-239X8,为京通牌大型客车,车主为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道东大村梁某锋,车辆核载47人,实际乘坐46人,没有超载,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事故车辆受雇于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

研究资料图表

雇车公司情况调查

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销售,总经理为张某燕。近来,该公司在经营中,以为中老年群体进行智能手机讲座等方式进行营销活动。

2015年5月14日,该公司组织客户193人(初步掌握为西安市居民,年龄多在50至80岁之间)分乘四辆大巴赴淳化观光,并向每人收取了198元费用。2015年5月15日下午15时许,观光车队开始从淳化县仲山生态森林公园返回,观光车队途经U形弯路段时,4辆大巴车中的其中一辆(陕B-239X8),突然冲出路面从35米高崖坠落,坠崖大巴车上乘客大多数为中老年人。

(案例图文来源: 中国新闻网、中金在线、悦读网。文中所涉人名为新闻原稿中所载)

《案例研究与启示》阅读提示与说明

《案例研究与启示》文中凡用单书名号《》括起来的都是TIRIA智库专属学术理论的新名词或新理论或新技术或新驾驶知识,以TIRIA智库《学术释义》的界定、定义、解释为准,文中有的章节中新名词、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驾驶知识以及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文中给予了较为详细的解释或简要解释,文中有的章节涉及的新名词、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驾驶知识以及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文中没有再次重复解释或没有解释而是直接使用或引用,读者阅读时如需了解没有解释而直接使用或引用的专属新名词或新理论或新技术或新驾驶知识详情,读者可查阅TIRIA智库网站上的《学术释义》、《问与答》、《数据研究》、《行车安全信息理论》等栏目内容了解详情。

《案例研究与启示》文中所涉及的研究分析引起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所使用的数据是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

《基础数据》是使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在《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所计算获取的能够反映动态车辆基本安全状态的数据,《基础数据》对分析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发生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帮助作用。(详见《问与答》)。

《全时节点数据》获取是使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在《正常驾驶条件》下和《非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所计算获取的事故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和《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对分析案例中事故车辆发生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帮助作用。(详见《问与答》)。

《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对研究分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对读者理解并使用《时时预警数据》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详见《问与答》)。

如果您对TIRIA智库的《学术释义》、《问与答》、《数据研究》、《行车安全信息理论》等栏目内容已有所了解,对您阅读、理解《案例研究与启示》论文会很有帮助,有利于您对“新预防理论”、“新预防方法”、“新预防技术”、“新驾驶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希望您阅读《案例研究与启示》能够有所收获并对您未来的行车安全有所帮助。

   【注释】:《案例研究》选用的案例全部是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真实交通事故案例,TIRIA智库对全部案例中所涉及的事故车辆的车辆牌号的倒数第二位都统一用X替代案例中所涉及的事故车辆的原真实牌号,以此做技术性处理,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充分保护和尊重原事故车辆所涉及的人员隐私和车辆隐私,经过技术性统一处理原事故车辆的真实车辆牌号后,《案例研究与启示》文章所研究分析的数据仍然包含针对原事故车辆真实事故原因的研究与分析,所使用的数据是对原事故车辆筛查评测所得到的真实数据。(详见《案例研究与启示》特别说明与声明)。

案例4 - 大巴车不明原因坠崖

满载欢声笑语的大巴车正常行驶中不明原因坠崖

案例研究与启示1

案情调查显示: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雇用4辆大巴车组织193名中老年人观光旅游,4辆大巴车在返程途中行驶至淳化县淳卜路2公里+450米处的下坡U形弯路段时,其中一辆车牌照为陕B-239X8的大巴车突然失控坠崖。坠崖的大巴车核载47人,实际乘坐46人,没有超员、没有超速,车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驾驶员是有驾驶证的合格的大巴车熟练驾驶员,官方给出的调查结论:驾驶员弯道“操作失误”而导致陕B-239X8大巴车坠崖,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

让我们静下心来回顾这场惊心动魄的灾难型严重交通事故,那辆大巴车坠崖的瞬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许我们会从中得到许多启示:4辆车辆安全检验合格的旅游大巴车,受雇于同一个公司,组成观光旅游车队满载着欢声笑语同去同回、行走同样的路线、守法守规依序缓缓而行,在一处下坡的U形弯路段也是依次通过,正当其它车安然缓缓通过U形弯路段时,陕B-239X8大巴车却突然不明原因的坠崖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影响并左右了陕B-239X8大巴车驾驶员大脑的判断?究竟是什么力量影响并迫使一位熟练驾驶员改变驾驶操作习惯而导致“操作失误”?究竟是什么《危险敏感信息》的能量场有如此大的不可抗拒的主导力量引爆了这起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好多究竟,好多为什么,好多疑问摆在大家面前,大家习惯性地并急迫地试图从官方的勘查与调查中得到释疑解惑。官方给出的调查结论是:驾驶员“操作失误”导致的该起严重交通事故。人们不能从“操作失误”中尽释疑惑,也就不能有效地从中去吸取经验教训避免今后发生类似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因为人们无法从“操作失误”这个简单的驾驶操作动作中去理解一起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所应给人们提供的经验和教训,也就无法从中去吸取经验和教训。

每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论是发生在哪个国家都是人类社会的悲剧,都会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因为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问题已成为全球化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出行安全和日常生活。如果人们能够从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案例的究竟成因的研究与分析中得到启示,无疑是非常有利于大家吸取经验和教训的、更有利于找到有效预防方法的。

案例研究与启示2

《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揭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既不是被动发生的也不是主动发生的,更不是行车环境所主导影响的,而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信息能量场在时间与空间的影响作用下,在该车辆的某个《节点》时间上汇聚完备之际自然要发生的或必然要发生的,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信息能量场汇聚、失衡、变化的产物,动态车辆不论是在良好的行车环境中,还是在不良好的行车环境中都会在《隐秘的客观规律》影响作用下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TIRIA智库对陕B-239X8大巴车采集了必要的车辆信息和相关敏感信息建立了该车辆的《DSRC》动态车辆数据分析模型,运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计算陕B-239X8大巴车在《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时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数据变化对动态车辆行车安全的影响作用,即对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行车安全信息》)进行筛查、评测、计算、分析,最终确定陕B-239X8大巴车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行车安全信息》)的各项重要数据,从而了解该车辆的基本安全状态。让我们一起通过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来看看陕B-239X8大巴车是否具备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主导信息“和”必要条件“?究竟是什么因素(信息)在起关联作用和主导影响作用?《传统预防方法》为什么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这一类交通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为什么驾驶员驾驶陕B-239X8大巴车会发生坠崖”严重“交通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基础数据》(筛查数据)显示:陕B-239X8大巴车是一辆《高风险车辆》,《动态车辆风险度》是B度。《高风险车辆》的特点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比较高或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等级比较高(1级至8级),该车辆具备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

《基础数据》(评测数据)显示:陕B-239X8大巴车的《动态车辆安全度分数》:375分,陕B-239X8大巴车是一辆安全度低的《高风险车辆》;该车辆的《事故等级区间》:1级-8级(非时时预警数据),该车辆具备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该车辆的《行车类别信息》:C1类,该车辆发生轻、中度(1级-6级)交通事故的频次:中偏高。

【注释】:《案例研究与启示》中的事故车辆都是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的车辆,因此TIRIA智库无法获取使用该事故车辆的《时时数据》分析事故原因。TIRIA智库在案例分析中所使用的数据是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即采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事故车辆行驶在发生事故的行车环境中,通过筛查、评测、计算获取的该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

动态车辆的《基础数据》对评估、评价动态车辆的基本安全状态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动态车辆的《全时节点》数据对分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所以案例研究与分析所使用的数据是该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可供读者更直观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以及《预警数据》在辅助安全驾驶中的重要作用,对读者理解并使用《时时预警数据》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时节点数据》(评测节点数据)显示:陕B-239X8大巴车发生事故当天的15:00-16:00,这1个小时内该车辆的《全时节点》数据如下:

  • 《节点1》:15:08 -15:13(《节点》预警级别:2级)
  • 《节点2》:15:23 -15:29(《节点》预警级别:1级)
  • 《节点3》:15:36 -15:41(《节点》预警级别:4级)
  • 《节点4》:15:50 -15:57(《节点》预警级别:3级)

【注释1】:在此案例研究中仅显示该车辆从15:00-16:00的《全时节点数据》(含《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仅供研究分析本案例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使用,其它时间段的《全时节点数据》(含《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与研究分析本案例无关,所以不在此《案例研究与分析》中显示。   

【注释2】:以上所列的 《节点》序号没有特殊意义,《节点》序号是按24小时制的时间顺序自然排列而形成的《节点》序号。《节点》序号与《节点》预警价值也没有关系,《节点》序号与《节点》预警级别也没有关系。

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显示:陕B-239X8大巴车有发生1级-8级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行车安全信息》),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与该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时间(15时27分)相吻合,陕B-239X8大巴车具备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主导信息“和”必要条件“。

让我们通过案情调查与《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再来看看陕B-239X8大巴车驾驶员在不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没有“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注:陕B-239X8大巴车驾驶员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驾驶车辆的情况下,驾驶员驾驶陕B-239X8大巴车(《高风险车辆》),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发生坠崖严重交通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过程,从动态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的角度再来研究和了解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以及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具有的《隐秘的客观规律》。

事故案情调查显示: 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中国境内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仲山森林公园附近的U形弯路段上发生一起大巴车坠崖严重交通事故,一辆载有46人的旅游大巴车坠入30多米深的山沟,事故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

据咸阳市宣传部门介绍,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以培训讲座为名,雇用4辆大巴车,组织以中老年为主的西安市等地群众来淳化两日游,4辆大巴车返程途中,于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行驶至淳化县淳卜路2公里+450米处U形路段时,其中一辆车辆牌照为陕B-239X8大巴车失控坠崖。大巴坠崖处,是一处下坡的U形弯路段,从坠落轨迹可看出,车子未能拐弯成功,直接冲出路基并沿着山坡滑入沟底,道路上还留有该车辆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时留下的刹车痕迹,这是一辆旅游大巴车,在去森林公园后返回途中从山边路上坠崖。警方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驾驶员驾驶车辆弯道“操作失误”造成坠崖。

《全时节点数据》显示:陕B-239X8大巴车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与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15时27分相吻合。该起事故的《事故引爆点》是由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与该车辆所经过的《危险敏感路段》(下方有深沟的U形弯路段)相关联、重叠、交叉而共同构成。

让我们通过案情调查与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再来看看陕B-239X8大巴车(《高风险车辆》)发生的这起坠崖严重交通事故是如何引爆发生的:

4辆旅游观光大巴车同去同回行走同样的路线,也就是说4辆大巴车在当地时间2015年5月15日的15时23分—15时29分(注:陕B-239X8大巴车的《节点2》时间)这个时间段先后依序行走同样的路线,当4辆大巴车先后依序驶入弯急坡陡的U形弯《危险敏感路段》时,4辆大巴车同时具备了《非正常驾驶条件》,此时4辆大巴车在同一个时间段(15:23 -15:29)内,行驶在同一条U形弯《危险敏感路段》上,为什么偏偏是陕B-239X8大巴车突然坠崖?而不是其它3辆大巴车坠崖呢?

TIRIA智库采集了其它3辆大巴车的车辆信息及与行车安全密切相关的其它信息,进行《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的筛查评测发现:其它3辆大巴车在15:00 -16:00这1小时内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时间,没有一辆车是在下午15时23分—15时29分,也就是说4辆大巴车只有陕B-239X8大巴车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是在下午15时23分—15时29分。

2015年5月15日下午15时23分—15时29分这个时间段里,4辆大巴车先后依序驶入弯急坡陡的U形弯《危险敏感路段》时,此刻只有陕B-239X8大巴车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能够与U形弯《危险敏感路段》发生关联、重叠、交叉,因此该车辆的《事故引爆点》瞬间形成,此时陕B-239X8大巴车具备了在此处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此时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迅速升高,当陕B-239X8大巴车行驶至15时27分时该车辆突然发生坠崖事故,具体事故情形是:陕B-239X8大巴车在经过U形弯《危险敏感路段》时突然发生了”不明原因”地坠崖交通事故,从现场留下的很深的刹车痕迹上看,证明驾驶员已尽全力采取了紧急刹车挽救措施,但即使驾驶员已尽全力采取了紧急刹车挽救措施,仍然“为时已晚”,驾驶员尽全力采取的紧急刹车措施没能阻止该《高风险车辆》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发生坠崖事故。

陕B-239X8大巴车坠崖事故情形完全符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紧急避险时或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时“为时已晚”,或没有时间看见,都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事故发生前毫无征兆,事故原因不明,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不明原因”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从传统的交通事故成因理论的观点上说:交通事故多数都是被动发生的,是受客观环境影响而引爆发生的;从《行车安全信息理论》的新观点来说: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即不是被动发生的,也不是主动发生的,而是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信息》在“时空因素”的影响作用下,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信息》的信息能量场在该车辆的某个《节点》上汇聚、失衡、变化的必然结果,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在《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上汇聚足备之际自然要发生或必然要发生的一种具有《隐秘客观规律》的事物变化现象。

陕B-239X8大巴车坠崖时间是当地时间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与陕B-239X8大巴车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相吻合。这起坠崖事故从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的汇聚、失衡、变化到《事故引爆点》的形成再到该起事故的引爆发生完全符合《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所揭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不是无规律的偶然现象而是有规律的必然现象,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隐秘的客观规律》,《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起到至关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而这个《隐秘的客观规律》就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信息能量场在“时空因素”影响作用下发生汇聚、失衡、变化的规律。(详见《数据研究》多项专题实验与数据分析)。

我们再假设陕B-239X8大巴车(《高风险车辆》)驾驶员有困倦驾驶、疲劳驾驶、“操作不当”等等驾驶行为,我们会发现不论陕B-239X8大巴车(《高风险车辆》)驾驶员是在哪种驾驶行为下发生的该起事故,该起事故最终是在该车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上发生的,这是问题的关键,这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是在《行车安全信息理论》诞生之前,人们所不了解的。

案情调查与筛查评测数据(《预警数据》)显示:其它3辆大巴车安然驶过U形弯《危险敏感路段》的根本原因并不是那三辆车驾驶员的驾驶技术高于陕B-239X8大巴车驾驶员,而是那三辆车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没有与行车环境中的《危险敏感路段》(弯急坡陡的U形弯)相关联、重叠、交叉,因此不能形成一个《事故引爆点》,所以那三辆车也就不会在此处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陕B-239X8大巴车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发生“不明原因”坠崖事故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和一个不能不思考的问题: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究竟成因问题,以及如何提前预警、主动预防问题。

每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会使个人和社会同时蒙受巨大的损失、承受巨大的伤痛,而那悲惨的瞬间往往就发生在每辆车各自的某个《节点》时间上,这是人们从前所不了解的,但这却是至关重要的,应当引起驾驶员的高度重视。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隐秘的客观规律》,《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不是无规律的偶然现象,而是有规律的必然现象,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是可以通过信息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进行提前预警、主动预防的。

案例研究与启示3

看上去一起起偶然发生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似乎都与驾驶员“操作失误”有关,其实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隐秘的客观规律》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才是引发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关键内因、主导原因)。

《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揭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既不是被动发生的也不是主动发生的,更不是行车环境所主导影响的,而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信息能量场在时间与空间的影响作用下,在该车辆的某个《节点》时间上汇聚完备之际自然要发生的或必然要发生的,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信息能量场汇聚、失衡、变化的产物,动态车辆不论是在良好的行车环境中,还是在不良好的行车环境中都会在《隐秘的客观规律》影响作用下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陕B-239X8大巴车坠崖事故官方调查结论:驾驶员“操作失误“。经常见诸新闻报道的许多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官方调查结论也常常会使用驾驶员“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给出调查结论,因此一起起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足以令人吸取经验和教训。我们从大量的案例研究、分析和筛查、评测数据中可以看出 “操作失误“、”操作不当”这种结论并非科学判定而是一种无证据推测、推理结论。“操作失误”、”操作不当”造成的交通事故与诸如违法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有着明显的不同,违法驾驶、酒后驾驶等驾驶行为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是有法律证据和科学证据做为结论依据的,而“操作失误”、”操作不当”这一类结论,往往是一种无直接证据的推理、推测结论。

驾驶汽车只有简单的几个动作,人们长期驾驶早已形成心理暗示与正确的动作习惯,也就是说驾驶动作习惯一旦养成,想改变都难!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因“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呢?只要驾驶员不是突然失忆,因“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概率应该是很小的。长久以来由于人们找不到“无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究竟成因,故而常常以“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下结论。  

“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在交通事故案例中应该是一种客观存在,但绝不是大数量的客观存在,因为人的驾驶动作习惯一旦养成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是不容易改变的,所以“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常常会成为推理推测结论的常用结论而非找到直接证据的科学数据的判定结论。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隐秘的客观规律》,《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不是无规律的偶然现象而是有规律的必然现象。

案例研究与启示4

官方给出的勘查调查结论是:驾驶员弯道“操作失误”造成的坠崖事故。严格来说“操作失误”应属于驾驶技术范畴,但能合法驾驶大巴车的驾驶员驾龄至少在5年以上(注:中国交通法律规定:驾驶员必须有驾驶大型货车5年以上的驾驶经验才能考取大型客车的驾驶执照),驾驶技术怎么可能有问题呢?一切交通事故从表面上看都是一次次操作不当、一次次超速、一次次瞭望不周、一次次操作失误、一次次违规驾驶等等看上去是理所当然促成交通事故发生的理由和原因。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士大多会有过这样的经验或感受:遇有紧急事情时偶尔会有违规驾驶心理或行为,但为什么有时违规驾驶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有时违规驾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呢?

从TIRIA智库对行车安全问题研究的学术角度观察:违法违规驾驶者不是每次违法违规驾驶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是客观事实,也不是守法守规驾驶者就一定不发生不遭遇交通事故也是客观事实。违法违规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比较高,这是一定的;守法守规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虽然相对比较低,但仍然客观地存在着诸如守法守规驾驶时发生撞车、撞人、撞树、撞物、翻车、坠崖、追尾或被追尾、被撞、被刮、被砸等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甚至被各种情形的“飞来横祸”的铁块、石块等物击中导致车毁人亡的情况屡见不鲜时常发生。

人们之所以守法、守规驾驶也不能完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就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还没有找到那个隐藏着的带有规律性的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起主导影响作用的“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即《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所揭示和论证的引爆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和“主导原因”,能否找到并重视“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关键原因”和“主导原因”),才是决定驾驶员能否主动有效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关键。

陕B-239X8大型客车坠崖事故再次为我们验证了诸如“操作失误”、“操作不当”等等这一类推理、推测结论都不足以说明和揭示促成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对于一个有着较为丰富驾驶经验的成熟驾驶员来说,在没有违法、没有违规驾驶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仅用一个“操作失误”导致是不足以令人信服的,一定还有驾驶员难以控制的“信息能量场“因素(含“时空”因素)在起作用,即引爆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关键原因和主导原因)在起作用,而驾驶员弯道“操作失误”不仅仅是非证据推测出来的事故原因,同时也是想象出来的表象动作而非深层次的事故原因分析结论。

一次次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使人们从血的教训中开始逐渐学会反思:为什么成千上万的车每天行驶在相同的行车环境中,有的车会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甚或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有的车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甚至始终都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隐秘的客观规律》,《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不是无规律的偶然现象而是有规律的必然现象,也就是说,世间发生的一切情形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其实没有一起是偶然发生的。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的《风险等级》信息与动态车辆的安全程度成反比关系,动态车辆的《安全度分数》信息与动态车辆的安全程度成正比关系,即《安全度分数》高的《低风险车辆》在相同的行车环境中或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比较低或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等级比较低(事故轻重程度比较轻)。反之《安全度分数》低的《高风险车辆》在相同的行车环境中或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比较高或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等级比较高(事故轻重程度比较重)。(详见《数据研究》相关专题实验数据)。

案例研究与启示5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近年来公布的资料显示:全球每年有120多万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每年有2000万人至5000万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伤残。交通事故平均每天在全球导致3000多人死亡,约10万人受伤。这组由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发布的数据给全球交通问题研究机构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那就是现有的即传统的预防方法是否存在亟需弥补的预防理论缺欠和预防方法缺欠?

陕B-239X8大巴车(《高风险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官方给出的调查结论:驾驶人弯道“操作失误”。TIRIA智库的研究显示:诸如:“操作不当”、“操作失误”这一类调查结论是传统事故分析方法中的推测结论或推理结论,因为没有找到引爆事故发生的直接证据和直接原因,所以只能以驾驶员“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下调查结论。

TIRIA智库的调查、研究发现:《传统预防方法》对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有帮助作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传统预防方法》能够有效预防某些情形的交通事故、有效降低某些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客观事实,但《传统预防方法》不是对所有情形的交通事故都能有效预防也是客观事实,其中主要有“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传统预防方法》是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这“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和特点以及相关问题研究简介如下:

第一类情形:“无奈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无法躲避“的交通事故。如:车辆在守法守规正常行驶中或正在停车等信号中或在公用道路(含公用场地)的某处临时停车时突然发生被他车撞击、被他车碰撞、被他车追尾、被翻滚的车辆砸中……等情形的交通事故。当车辆被撞、追、砸时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因没有躲避空间或没有躲避时间或没有躲避方法或躲避意识已无法运转或车辆智能探测处理中心无法处理等原因,驾乘人员只能目睹交通事故无奈地在眼前发生却无法躲避的交通事故情形。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或有机会可以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但却无法紧急避险无法躲避或没有躲避空间或没有躲避时间或没有机会采取紧急预防措施,眼看着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无法躲避“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第二类情形:“被动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车辆在正常守法守规行驶中或在停车等信号中或在公用道路(含公用场地)的某处临时停车时突然发生被他车追尾、撞击、碰撞、被翻滚的车辆砸中(撞击)……等被动遭遇的交通事故情形。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既没有时间看见,也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突然被动发生,被动遭遇交通事故,没有机会紧急避险,没有机会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如:车辆在守法守规正常行驶中突然发生意想不到的翻车、坠崖、冲沟、入水、撞树、撞物、撞人、撞交通设施、撞非机动车、被滚落的山石砸中(撞击)、被倒下的树木砸中、被倒下(掉落)的建筑物(公共设施)砸中、被飞行的硬物击中(砸中)、被翻滚的车辆砸中(撞击)……等意想不到的交通事故情形(也称:交通意外事故)。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紧急避险时或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时“为时已晚”,或没有时间看见,都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超出想象(意想不到),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车辆在守法守规正常行驶中突然不明原因发生撞车或撞物或撞墙或撞人或撞树或翻车或坠崖……等情形的交通事故。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不明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常常是在没有违法行驶、车辆没有违规行驶、车辆没有超速行驶、驾驶员没有分心驾驶、驾驶员没有疲劳驾驶、事故发生前和发生之际没有行车环境中的其他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常常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车辆突然“不明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无法查明。警方对“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通常采用的是推测结论或推理结论进行事故定性,如:驾驶员“操作不当”、驾驶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给予事故定性和案件统计,从而忽略了对“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统计和研究,事实上“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仅是客观存在,并且常伴有“四高特点“(发案率高、致伤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忽略、不可否定、具有《隐秘客观规律》并非偶然出现的交通事故现象。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紧急避险时或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时“为时已晚”,或没有时间看见,都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事故发生前毫无征兆,事故原因不明,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不明原因”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陕B-239X8大巴车(《高风险车辆》)发生的坠崖交通事故情形属于比较典型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完全符合《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陕B-239X8大巴车发生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但不是个案,并且是大量隐藏在全球每年2000万起至5000万起交通事故之中,《“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非少数或偶然现象而是在交通事故发案率中占有很高的“占比”,具有:发案率高、致伤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的“四高”特点。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定性为:“车辆碰撞事故”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85%左右的车辆碰撞事故案件(两辆车相撞或多辆车相撞)中,每一起两辆车相撞或多辆车相撞事故中至少有一辆车或多辆车的事故情形符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中的 “无奈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无法躲避的”交通事故)情形或“被动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形特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车辆碰撞事故案件中发案率高、“占比”高。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定性为:“交通意外事故”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97%左右事故案件的事故情形符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中的 “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的情形特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交通意外事故”案件中发案率高、“占比”高。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定性为:驾驶员“操作失误”、驾驶员“操作不当”这类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87%左右事故案件的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无法查明,这类交通事故符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中的“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的情形特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驾驶员“操作失误”、驾驶员“操作不当”这类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发案率高、“占比”高。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车辆或因驾乘人员没有时间可以看见、或因驾乘人员没有机会预见、或因紧急避险时“为时已晚”、或因驾乘人员没有躲避空间、或因驾乘人员无法躲避、或因驾乘人员被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驾乘人员的受伤率、致残率和死亡率都远高于其它情形的交通事故。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仅具有《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特点,同时《“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还具有:发案率高、致伤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的“四高”特点,然而长久以来为什么没有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呢?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之所以长久以来没有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是因为传统的交通事故定性和交通事故案件统计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常常界定不清、事故情形统计模糊甚至是忽略,如:对第一类情形(无奈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第二类情形(被动发生的交通事故),常常是做为同一类型的普通车辆碰撞事故定性和统计;如:对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常常是做为同一类型的普通“交通意外事故”定性和统计或推测、推理定性为:驾驶员“操作不当”、 驾驶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普通情形交通事故定性和统计。

“传统的事故分析方法”对“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含一部分“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 因找不到引发交通事故的直接证据和直接原因,通常给这类情形的交通事故下一个推测结论或推理结论,如:驾驶员“操作失误”或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驾驶员遭遇“意外”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而使“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含一部分“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事故案件统计“占比“常常被忽略。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含一部分“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事故案件“占比“是很高的。由于传统的事故勘查、分析、定性缺少从“事故情形”表象到引起不同情形事故深层原因(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的深入研究与探索,导致传统的事故勘查、分析、定性、统计没有归纳总结出《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界定清晰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因此导致:驾驶员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没有清晰的认知、驾驶员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预防观念模糊、驾驶员常常忽略或轻视《“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客观存在、驾驶员不知道《“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案率中“占比”很高的客观事实、驾驶员误认为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可以预防一切情形的交通事故、驾驶员不知道《传统预防方法》因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难以或无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有效预防,导致驾驶员长久以来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有效预防,也因此导致长久以来《“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在全球范围内难以有效降低。

为什么对《传统预防方法》必须弥补、完善和优化、升级?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长久以来守法守规驾驶员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对许多情形的交通事故有效预防率不是很高,驾驶员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尤其是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更是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这个研究、调查、分析结论从联合国每年公布的全球交通事故年度受伤人数和年度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也可反映出来并得到验证(见下方的【注释】)。

【注释】: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近15年每年公布的全球交通事故年度死亡人数和年度受伤人数统计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因各种情形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120多万人,全球每天约有3000多人因各类情形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全球每天约有10多万人因各类情形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或导致伤残,全球每年因各类情形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人数在2000万人至5000万人。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长久以来守法守规驾驶员面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无奈地发生、被动地发生、不幸地发生、不明原因地发生,无法有效预防导致长久以来全球范围内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全球范围内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逐年升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传统预防方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所以对《传统预防方法》必须弥补、完善、优化、升级,即对《传统预防方法》添加“新预防理论”(详见《信息预防理论》)和《新预防方法》(见下方的【注释】),才能解决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问题。

【注释】:《新预防方法》:是指驾驶员使用《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信息预防方法,即是《新预防方法》。详见《学术释义》:《新预防方法》。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传统预防方法》对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具有有效的帮助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传统预防方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得到了调查数据与实验数据的验证。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传统预防方法》之所以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是因为《传统预防方法》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这是导致《传统预防方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重要原因、关键原因,所以必须对《传统预防方法》添加《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即必须对《传统预防方法》进行弥补、完善和优化、升级,才能解决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问题。

“传统的事故原因研究与分析“因为缺少对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行车安全信息》)的获取技术,因而无法通过对《危险敏感信息》(《行车安全信息》)的数据分析找到导致《“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导原因”和“关键原因”(“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因此也就无法找到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有效的《新预防方法》。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传统预防方法》中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是导致守法守规驾驶者也会时常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时常遭遇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唯有在《传统预防方法》基础上添加《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才能弥补《传统预防方法》的不足,才能优化、升级、完善《传统预防方法》,使守法守规驾驶者少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传统预防方法》对动态车辆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是导致全球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长期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必须对《传统预防方法》进行弥补、完善和优化、升级,才能解决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问题。

陕B-239X8大巴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形属于比较典型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之一的“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完全符合《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特点。

2015年5月15日15时27分,陕B-239X8旅游大巴车(《高风险车辆》)满载着46人(含驾驶员和乘客)观光旅游返回途中,行驶至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仲山森林公园附近的U形弯路段上(《危险敏感路段》),突然”不明原因”坠入30多米深的山沟,事故造成35人死亡(15男,20女,含1名司机),11人受伤。陕B-239X8旅游大巴车(《高风险车辆》)坠崖事故瞬间惊心动魄,给生还者留下了难以抚平的伤痛记忆,从现场留下的很深的刹车痕迹上看,驾驶员已尽全力采取了紧急刹车挽救措施,但陕B-239X8旅游大巴车(《高风险车辆》)还是按《TIRIA信息预防理论》所揭示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原理无法避免地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被引爆发生了!

驾驶员驾驶陕B-239X8旅游大巴车(《高风险车辆》)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2》(15:23 -15:29)时间经过U型弯弯道(《危险敏感路段》)时,该车辆突然发生”不明原因”坠崖严重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启示、思考和警醒是长久而又深远的………!

美国全球交通问题研究智库(TIRIA)

美国全球行车安全问题科学研究中心(DSRC)

TIRIA智库行车安全项目筛查评测审核指导委员会(DSSE-Committee)

返回《案例研究与启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