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STUDY / 07

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

中国境内广东省珠海市当地时间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情侣路发生了一起惨剧。一名老人在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货车撞飞倒地当场死亡。肇事司机说他开车时根本没有看见老人。为什么一个大活人在马路上走,司机竟然会看不见呢?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司机并非故意狡辩,而是真的没看见。也就是说,事故发生前几秒钟,老人在司机的视线里消失了……。当小货车驾驶员发现车前突然多了一位老人时,虽然立刻采取…

真实事故资料风险形成分析主动预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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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

中国境内广东省珠海市当地时间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情侣路发生了一起惨剧。一名老人在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货车撞飞倒地当场死亡。肇事司机说他开车时根本没有看见老人。为什么一个大活人在马路上走,司机竟然会看不见呢?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司机并非故意狡辩,而是真的没看见。也就是说,事故发生前几秒钟,老人在司机的视线里消失了……。当小货车驾驶员发现车前突然多了一位老人时,虽然立刻采取了刹车措施,但为时已晚,悲剧还是发生了。

(案例文字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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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情调查

行车环境调查:

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珠海市情侣路海事局路段,天气晴朗,视线良好,车流量少,路上的行人稀稀疏疏,周围一片宁静,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秩序良好、行车环境良好。

监控录像调查:

从视频中可看到,早晨6点30分在情侣路海事局路段,一位年约80岁的老人当时拄着拐杖,走到斑马线上一米左右的位置,一辆小货车从老人的左边飞奔而来,老人被小货车右侧车头直接撞飞,然后跌落在车头右侧的车盖上,弹起在空中旋转360°后摔倒在地,这位年约80岁的老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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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勘查现场调查:

珠海市拱北交警杨警官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只见几名路人在路中间将身穿白色上衣躺在地上的老人围住,地面上散落着老人的两只拖鞋和断成两半的拐杖,斑马线上还躺着一个红色买菜用的手拉车。肇事司机姓林,湛江人,42岁,已有6年驾龄,是珠海某烧蚝店的员工。当天凌晨5点08分,林某驾驶小货车(车牌:粤CK××59;车身色:灰绿色)前往朝阳市场购买海鲜,6点15分左右运载海鲜沿情侣中路北往南方向返回烧蚝店,行驶至海事局路段时,前方有一条斑马线,不过林某并没有看见斑马线上有人。几秒钟后,他的车接近斑马线大约只有3到5米的时刻,在驾驶员林某的视线里突然多了一位老人。林某当时吃了一惊,心里叫苦,但距离已经很近了,虽然他立刻踩下刹车,车子仍然撞上了老人,悲剧就此发生。

研究资料图表

事故原因调查:

交警经过调查发现,原因很简单,林某想冲绿灯。事故发生之前,林某前方路口的信号灯已经开始绿灯倒计时,这时货车离路口尚有一段距离,而且中间还有一条斑马线。林某为了赶在红灯之前通过路口,于是开始加速,他当然怕闯红灯,所以眼睛和注意力一直都集中在信号灯上,在通过斑马线之前,老人在他的眼前消失了几秒,等到近在咫尺才发现,但一切都已太迟。

被撞老人情况:

据了解被撞老人再过几个月就将迎来他的80岁大寿了。而事发当天,他像平时一样,拉着买菜用的小拉车,拄着龙头拐杖,慢慢地走在斑马线上,准备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只是今天有点不一样了,就在这个天天过的斑马线上,死神将他带到另外一个世界。

责任确定:

经过警方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林某驾驶机动车经人行横道遇通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且驾车时疏忽大意对应当发现的危险情况没有及时发现,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处罚:

林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法院的判决。中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图文来源:搜狐网、珠海交警)

《案例研究与启示》阅读提示与说明

《案例研究与启示》文中凡用单书名号《》括起来的都是TIRIA智库专属学术理论的新名词或新理论或新技术或新驾驶知识,以TIRIA智库《学术释义》的界定、定义、解释为准,文中有的章节中新名词、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驾驶知识以及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文中给予了较为详细的解释或简要解释,文中有的章节涉及的新名词、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驾驶知识以及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文中没有再次重复解释或没有解释而是直接使用或引用,读者阅读时如需了解没有解释而直接使用或引用的专属新名词或新理论或新技术或新驾驶知识详情,读者可查阅TIRIA智库网站上的《学术释义》、《问与答》、《数据研究》、《行车安全信息理论》等栏目内容了解详情。

《案例研究与启示》文中所涉及的研究分析引起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所使用的数据是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

《基础数据》是使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在《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所计算获取的能够反映动态车辆基本安全状态的数据,《基础数据》对分析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发生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帮助作用。(详见《问与答》)。

《全时节点数据》获取是使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在《正常驾驶条件》下和《非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所计算获取的事故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和《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对分析案例中事故车辆发生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帮助作用。(详见《问与答》)。

《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对研究分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对读者理解并使用《时时预警数据》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详见《问与答》)。

如果您对TIRIA智库的《学术释义》、《问与答》、《数据研究》、《行车安全信息理论》等栏目内容已有所了解,对您阅读、理解《案例研究与启示》论文会很有帮助,有利于您对“新预防理论”、“新预防方法”、“新预防技术”、“新驾驶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希望您阅读《案例研究与启示》能够有所收获并对您未来的行车安全有所帮助。

   【注释】:《案例研究》选用的案例全部是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真实交通事故案例,TIRIA智库对全部案例中所涉及的事故车辆的车辆牌号的倒数第二位都统一用X替代案例中所涉及的事故车辆的原真实牌号,以此做技术性处理,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充分保护和尊重原事故车辆所涉及的人员隐私和车辆隐私,经过技术性统一处理原事故车辆的真实车辆牌号后,《案例研究与启示》文章所研究分析的数据仍然包含针对原事故车辆真实事故原因的研究与分析,所使用的数据是对原事故车辆筛查评测所得到的真实数据。(详见《案例研究与启示》特别说明与声明)。

案例7 - 《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

不可不知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

案例研究与启示1

驾驶员林某于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在视线良好、行人和车辆稀少且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发生撞人交通事故。经警方的调查取证证实:驾驶员林某发生的撞人交通事故并不是因为林某违法违规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也不是因为林某驾驶经验不足、驾驶技术不高导致的交通事故,也不是因为林某疲劳驾驶、分心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而是因为林某过度关注专注前方行车环境中的红绿灯变化,因此影响了林某的视觉观察范围,缩小缩窄了视觉观察范围而引起的这起交通事故。

警方的调查证据显示:林某在驾驶机动车撞飞老人前的几秒钟确实没有看见斑马线上的老人,等林某看见老人时,机动车与老人之间仅相距几米远,林某立即采取了刹车措施,但为时已晚。新闻媒体报导该起案件时采用了“视觉幽灵”这个词汇,称之为《马路惊现“视觉幽灵”!8旬老人白天过街被撞死亡,司机竟称看不见人……》(搜狐网新闻原标题)。这个“视觉幽灵”现象也同时得到警方调查证据的进一步验证与认可。

TIRIA智库在研究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时,把它具体确定定义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也称: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也称: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也称:驾驶员(含智能车辆)的《视觉盲区时间》,并把它纳入到《危险敏感时间节点》项目研究中,进行长期的科学研究、数据分析与实验验证,最终验证确定: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是隐藏在《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中的隐秘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但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并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导致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人们从前很少听说或从没有听说过的新学术理论名词,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许多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多或少或经常或偶尔都存在的一种自己很难觉知,但却是较为普遍存在的“视而不见”的“驾驶行为现象”,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因此增加了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

TIRIA智库的调查数据显示:没有一位驾驶员希望自己驾驶机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没有一位驾驶员不是时时刻刻地在努力预防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没有一位驾驶员不是自信自己驾驶时观察的认真、全面、有把握。但从本案例警方的调查证据显示:驾驶员林某在撞飞老人的前几秒,确确实实没有看见已在林某视觉观察范围之内的斑马线上的老人是客观事实,通过林某发生的这起案件证实了驾驶员“注意力”过度集中会影响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视觉观察范围缩小缩窄、全面观察能力减弱这一现象确实是客观存在。(详见《问与答》:关于《视觉盲区时间》问题)。

警方的案情调查显示:林某是位有6年驾龄的比较成熟的驾驶员,今年42岁。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的珠海市情侣路海事局路段,天气晴朗,视线良好,车、人稀少,行车环境良好,当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于6点30分临近交通路口时,林某发现前方路口绿灯开始倒计时,林某想赶在红灯亮之前快速通过路口,此时林某的“注意力”过度集中在绿灯倒计时上,因此林某的视觉观察范围变小,没有发现已走在斑马线上的老人,即出现了《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当林某的车接近斑马线大约只有3到5米的时侯,在林某的视线里突然多了一位老人(老人走进林某的视线林某才发现,说明林某当时的视觉观察范围很窄,因为林某在关注绿灯的倒计时,故而视觉观察范围变小缩窄),林某当时吃了一惊,心里叫苦,但距离已经很近了,虽然他立刻踩下刹车,车子仍然撞上了老人,悲剧就此发生。

人的视觉观察能力和视觉观察范围受人的“注意力”的影响会发生明显变化的这一客观现象,在魔术表演中被广泛应用,魔术表演之所以能够成功尤其是手法魔术表演之所以能够骗过观众的眼睛的主要理论依据,就是魔术师对《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特点与规律的掌握与运用。《视觉盲区时间》现象对人们日常生活影响并不明显,但《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对驾驶员驾驶车辆的影响却是致命的危险,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如果出现《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其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给驾乘人员、行人、其他车辆和相关人员带来的危害更是致命的、是难以估量的。

TIRIA智库在长期的研究中发现:驾驶人自以为睁着眼睛什么都能看见、什么都能看清楚、观察的很全面、很到位、很有把握,其实不然,人的视觉观察能力和视觉观察范围受人的“注意力”的影响非常明显,本案例林某为人类自身的这一视觉观察特性现象再次进行了实际验证。

人类的这一视觉观察特性对人类的日常生活影响并不大,但对人类驾驶机动车的行车安全影响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对本案例的研究与分析,人们明白了人类视觉观察特性对行车安全的影响是多么直接与明显,甚至因为人的这一视觉观察特性导致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增加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这也是为什么全球“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率长期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案例研究与启示2

从该起事故的表层原因上看: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在视线良好、行人和车辆稀少且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发生撞人交通事故并不是因为林某违法违规驾驶车辆发生的撞人交通事故,也不是因为林某驾驶经验不足、驾驶技术不高导致的交通事故,也不是因为林某疲劳驾驶、分心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而是因为林某“注意力”过度集中关注前方行车环境中的红绿灯变化,出现了《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因此导致林某的视觉观察范围缩小缩窄、全面观察能力减弱而引发的这起交通事故。但从该起事故的深层原因上看: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却并不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该车辆的《预警信息》显示:引发该起事故发生的“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是该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是导致该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注:在此章节先为读者初步介绍讲解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是导致该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将在《案例研究与启示4》中详细讲解与分析)。

了解什么是《视觉盲区时间》信息是研究分析这起案件的重要内容,如何有效预防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研究分析这起案件的意义和目的,所以先介绍讲解引发该起“严重”交通事故重要因素之一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非常有必要。

什么是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

《视觉盲区时间》是《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的简称。《视觉盲区时间》是TIRIA智库行车安全问题研究中心确定定义的专属学术理论名词。 《视觉盲区时间》也称:《视觉盲区时间信息》(《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也称:《视觉幽灵现象》(《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也称:《视觉幽灵时间》(《驾驶员的视觉幽灵时间》),也称:《驾驶员的视觉盲区现象》,也称:《驾驶员(含智能车辆)的视觉盲区时间》。

(【注释】:《视觉盲区时间》的多个名称是因其具有的特点和特性决定的,读者在阅读TIRIA智库网站上的文章时会遇到使用不同名称侧重点不同的表述《视觉盲区时间》的情况,在此特别注释说明)。

《视觉盲区时间》概括地说:是指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因某种原因导致驾驶员“视而不见”本可以清晰看见的人、车、物、事等情况(见下方【注释2】),即驾驶员出现“视觉盲区”(视觉幽灵)的“时间段”,就是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也称:《视觉盲区时间信息》,也称: 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

《视觉盲区时间》具体地说: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多或少或经常或偶尔都存在的一种自己很难觉知,但却是现实存在的“视而不见”本可以清晰看见的人、车、物、事等情况的“驾驶行为现象”,这个“视而不见”的“驾驶行为现象”是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个“视而不见”的“驾驶行为现象”是TIRIA智库在研究与探索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究竟成因与《隐秘客观规律》的过程中发现并得到实验验证的较为普遍存在的“驾驶行为现象”,就是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也称:《视觉盲区时间信息》,也称: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

《视觉盲区时间》从实验数据的角度说: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常常伴随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出现,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具有隐秘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的特点和属性,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许多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多或少或经常或偶尔都存在的一种自己很难觉知,但却是较为普遍存在的“视而不见”的“驾驶行为现象”,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因此增加了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见下方【注释1】)。

(【注释1】: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并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但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伴随《节点》时间可能出现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却是导致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注释2】:“视而不见”本可以清晰看见的人、车、物、事等情况包括:行车环境中所涉及的与行车安全有关的全部信息和情况,例如: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指示灯、交通标识、交通设施、交通道路、交通道路上发生的事件等等相关情况。下方阐述相同内容与此注释相同。)

《视觉盲区时间信息》特点研究简介: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观测、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主观上一直在认真仔细地观察行车环境中的一切可见的人、车、物、事等情况,行车环境中可见的人、车、物、事等情况也在驾驶员的视线之内,但驾驶员有时因某种原因却没有看见视线之内本应清晰可见的全部人、车、物、事等情况,而是仅看见可见内容的一部分内容,或驾驶员虽然看见视线之内的全部人、车、物、事等情况,但因“注意力”过度集中关注某一人、车、物、事等情况上或过度关注专注思考某一人、车、物、事等情况上,或因身体极度疲倦或因特殊心理活动等情况,没有引起脑中枢信息处理系统及时处理传导视觉和意识非重点关注的人、车、物、事等情况的影像信息,导致驾驶员(含智能车辆)出现“视而不见”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在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情况下出现的,而是在驾驶员守法守规驾驶的情况下出现的,甚至有时是因为驾驶员的“注意力”过于集中、过于关注前方行车环境中的某些交通情况、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指示灯、交通标识等情况下出现的,《视觉盲区时间》的特点和特性为驾驶员使用《传统预防方法》预防《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增加了几乎无法逾越的难度,《视觉盲区时间》的特点和特性决定了《视觉盲区时间》具有非常高的危险性和《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特点。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因此增加了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驾驶员在不了解、不掌握自己所驾车辆的《节点》时间的情况下,即驾驶员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没有采用“合理使用”(避开)《节点》驾驶技术)驾驶车辆的情况下,如果驾驶员经常在该车辆的《节点》时间驾驶该车辆,那么驾驶员在《节点》时间驾驶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将会升高。如果此时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伴随《节点》时间出现,那么此时驾驶员驾驶该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一定会升高。从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原理和《预警信息》(《行车安全信息》)的角度看:如果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当《事故引爆点》形成时,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必然会升高,那么此时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将是必然的事,不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却是偶然的事。

《视觉盲区时间信息》预防研究与实验简介:

《视觉盲区时间信息》是TIRIA智库行车安全问题研究中心在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究竟成因与《隐秘客观规律》的研究与探索中发现,并经过长期反复的研究、实验、验证,最终确定: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具有隐秘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的特点和属性,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常常伴随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出现。这一研究结论为驾驶员预防《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找到了提前预警、主动预防的有效方法:《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技术)。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采用“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技术驾驶车辆,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因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常常伴随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出现,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具有隐秘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的特点和属性,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视觉盲区时间》的特点和特性,决定了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适合使用信息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进行提前预警、主动预防,最大程度地降低驾驶员可能在《节点》时间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

TIRIA智库的研究、实验与调查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许多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多或少或经常或偶尔都存在的一种自己很难觉知,但却是现实存在的“视而不见”的“驾驶行为现象”,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因此增加了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

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驾驶员因不了解而长期忽略的“驾驶行为现象”,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不论对驾乘人员或是其他车辆或行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都是非常高的、是显而易见的,应引起驾驶员的高度重视。

案例研究与启示3

TIRIA智库多年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不仅是客观实在,而且因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导致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大量地隐藏在全球每年2000万起至5000万起交通事故之中,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是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当引起驾驶员的高度重视。

TIRIA智库研究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那么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如果一旦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通常都具有哪些特点呢?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一旦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通常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特点1:驾驶员完全不觉知、不知道的特点。

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时,驾驶员完全不觉知、不知道自己正在《视觉盲区时间》里驾驶车辆。

特点2:持续时间比较短、危险性非常高的特点。

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时,多数情况下持续时间都比较短(几秒钟或十几秒钟),但危险性却非常高,尤其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所以非常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

特点3:事故严重程度等级高、致伤率高、致死率高的特点。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引发的交通事故其危险性和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尤其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所以非常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一旦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不论对驾乘人员或是其他车辆或行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时,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都具有严重程度等级高、致伤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的特点(含驾乘人员、行人和其它车辆的相关人员)。

特点4:驾驶员在非违法违规驾驶的情况下出现的特点。

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时,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在驾驶员违法 违规驾驶情况下出现的,而是在驾驶员守法守规驾驶的情况下出现的,甚至有时是因为驾驶员的“注意力”过于集中、过于关注前方行车环境中的某些交通情况、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指示灯、交通标识等情况下出现的,《视觉盲区时间》的特点和特性决定了《视觉盲区时间》 (《视觉幽灵现象》)具有非常高的危险性和《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特点。

特点5:《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特点。

驾驶员驾驶车辆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时,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在驾驶员违法 违规驾驶情况下出现的,而是在驾驶员守法守规驾驶的情况下出现的,甚至有时是因为驾驶员的“注意力”过于集中、过于关注前方行车环境中的某些交通情况、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指示灯、交通标识等情况下出现的,《视觉盲区时间》的特点和特性决定了使用《传统预防方法》是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详见《学术释义》:《传统预防方法》)。

特点6:《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而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的特点。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常常伴随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出现,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具有隐秘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的特点和属性,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

(【注释】: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并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但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伴随《节点》时间可能出现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却是导致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特点7:《视觉盲区时间》具有适合使用信息科学的方法和技术预防的特点。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常常伴随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出现,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具有隐秘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的特点和属性,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视觉盲区时间》的特点和特性,决定了《视觉盲区时间信息》(《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适合使用信息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提前预警、主动预防。

以上是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一旦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通常具有的一些特点,应当引起驾驶员的高度重视。

案例研究与启示4

TIRIA智库对林某所驾驶的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采集了必要的车辆信息和相关敏感信息建立了该车辆的《DSRC》动态车辆数据分析模型,运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计算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在《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时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数据变化对动态车辆行车安全的影响作用,即对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行车安全信息》)进行筛查、评测、计算、分析,最终确定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行车安全信息》)的各项重要数据,从而了解该车辆的基本安全状态。让我们一起通过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来看看林某驾驶的粤CK××59小货车是否具备发生比较严重交通事故的“主导信息“和”必要条件“?究竟是什么因素(信息)在起关联作用和主导影响作用?《传统预防方法》为什么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这一类交通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为什么林某驾驶该车辆在人车稀少且有红绿灯的路口会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驾驶员林某驾驶该车辆过程中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是否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

《基础数据》(筛查数据)显示:林某所驾粤CK××59小货车是一辆《高风险车辆》,《动态车辆风险度》是B度。《高风险车辆》的特点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比较高或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等级比较高(1级至8级),该车辆具有发生比较“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

《基础数据》(评测数据)显示:林某驾驶的粤CK××59小货车的《动态车辆安全度分数》:389分,该车辆是一辆安全度低的《高风险车辆》;林某驾驶的粤CK××59小货车的《事故等级区间》:1级-8级(非时时预警数据);该车辆的《行车类别信息》:C1类,该车辆发生轻、中度(1级-6级)交通事故的频次:中偏高。

【注释】:《案例研究与启示》中的事故车辆都是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的车辆,因此TIRIA智库无法获取使用该事故车辆的《时时数据》分析事故原因。TIRIA智库在案例分析中所使用的数据是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即采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事故车辆行驶在发生事故的行车环境中,通过筛查、评测、计算获取的该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

动态车辆的《基础数据》对评估、评价动态车辆的基本安全状态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动态车辆的《全时节点》数据对分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所以案例研究与分析所使用的数据是该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可供读者更直观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以及《预警数据》在辅助安全驾驶中的重要作用,对读者理解并使用《时时预警数据》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时节点数据》(评测节点数据)显示:林某驾驶的粤CK××59小货车发生事故当天的06:00-07:00,这1个小时内该车辆的《全时节点》数据如下:

  • 《节点1》:06:05-06:10(《节点》预警级别:4级)
  • 《节点2》:06:17-06:22(《节点》预警级别:3级)
  • 《节点3》:06:28-06:34(《节点》预警级别:1级)
  • 《节点4》:06:46-06:52(《节点》预警级别:2级)

【注释1】:在此案例研究中仅显示该车辆从06:00-07:00的《全时节点数据》(含《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仅供研究分析本案例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使用,其它时间段的《全时节点数据》(含《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与研究分析本案例无关,所以不在此《案例研究与分析》中显示。   

【注释2】:以上所列的 《节点》序号没有特殊意义,《节点》序号是按24小时制的时间顺序自然排列而形成的《节点》序号。《节点》序号与《节点》预警价值也没有关系,《节点》序号与《节点》预警级别也没有关系。

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显示:林某驾驶的粤CK××59小货车有发生1级-8级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行车安全信息》),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与该车辆发生撞人严重交通事故的时间(早6点30分)相吻合,粤CK××59小货车具备发生比较严重交通事故的“主导信息“和”必要条件“。

让我们通过案情调查与《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再来看看粤CK××59小货车驾驶员在不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没有“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注:驾驶员林某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驾驶车辆的情况下,驾驶员林某驾驶粤CK××59小货车(《高风险车辆》)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过程,从动态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的角度再来研究和了解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以及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具有的《隐秘的客观规律》。

事故案情调查显示: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的珠海市情侣路海事局路段,天气晴朗,视线良好,车、人稀少,行车环境良好,当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于6点30分临近交通路口时,林某发现前方路口绿灯开始倒计时,林某想赶在红灯亮之前快速通过路口,此时林某的“注意力”过度集中在绿灯倒计时上,因此林某的视觉观察范围变小缩窄,没有发现已走在斑马线上的老人,即驾驶员林某出现了《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当林某的车接近斑马线大约只有3到5米的时侯,在林某的视线里突然多了一位老人,林某当时吃了一惊,心里叫苦,但距离已经很近了,虽然驾驶员林某立刻踩下刹车,车子仍然撞上了老人,悲剧就此发生。

《全时节点数据》显示:林某驾驶的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与林某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06时30分相吻合。该起事故的《事故引爆点》是由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与该车辆行驶的《危险敏感路段》(交通路口)构成,而林某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是伴随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而出现的,也就是说既使驾驶员林某在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没有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该车辆在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也会升高,因为此时该车辆的《事故引爆点》构成形成条件已具备,驾驶员林某在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无疑是导致该车辆发生该起“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不是该车辆发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导因素”和“关键因素”。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形成《事故引爆点》的”关键信息“和“必要条件”是驾驶员所驾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与《危险敏感路段》或突发危险情况的发生时间、发生空间相互关联、重叠、交叉而构成并形成,虽然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并不是形成《事故引爆点》的”关键信息“和“必要条件”,但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是导致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驾驶员在《节点》时间驾驶车辆形成《事故引爆点》的机率很高,如果驾驶员在《节点》时间驾驶车辆时再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那么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就会升高。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交通事故的情形看上去千差万别、复杂多样,但引爆每一起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原理、机制和主导信息、关键信息却都是相同的也是简单的。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从表面上看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纷繁复杂千差万别的,但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主导原因、关键原因)中最本质的“关键信息”(根本原因)也是相同的也是简单的:即是“时间信息”(《危险敏感时间信息》),而具体体现在行车过程中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就是不同车辆各自的 《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是非常重要的《预警信息》(《行车安全信息》)之一,对动态车辆能否发生交通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始终伴随着动态车辆的行车过程,因此增加了动态车辆随时随地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实可能性、增加了动态车辆随时随地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

从传统的交通事故成因理论的观点上说:交通事故多数都是被动发生的,是受客观环境影响而引爆发生的;从《行车安全信息理论》的新观点来说: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即不是被动发生的,也不是主动发生的,而是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信息》在“时空因素”的影响作用下,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信息》的信息能量场在该车辆的某个《节点》上汇聚、失衡、变化的必然结果,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在《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上汇聚足备之际自然要发生或必然要发生的一种具有《隐秘客观规律》的事物变化现象。

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检验和验证了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的结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常常伴随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出现,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具有隐秘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的特点和属性,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许多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多或少或经常或偶尔都存在的一种自己很难觉知,但却是较为普遍存在的“有而不觉”的驾驶行为现象,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特点,因此增加了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视觉幽灵现象》)虽然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但却是导致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假设驾驶员林某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即驾驶员林某了解自己所驾车辆是《高风险》车辆,假设林某驾驶该车辆时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提供的《时时预警数据》在时时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驾驶员林某因此会在06:28之前的30秒,即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开始预警之前的30秒时间就会得到APP时时预警提示(包括:语音提示、滴音提示、节点光标提示、节点时间数据显示提示),驾驶员林某因此也就不会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内急于抢时间通过交通路口(《危险敏感路段》),那么驾驶员林某也因此不会在06时30分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因为《TIRIA智能预警APP》提供的《时时预警数据》的多项预警提示会提醒驾驶员林某:现在是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不要分心驾驶、不要急于通过交通路口、注意行车安全。在关键时间的提示提醒会使驾驶员林某不走神、不分心、注意观察行车环境,那么如果驾驶员林某这么做了,驾驶员林某也就不可能在06时30分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相信这起驾驶员林某撞人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假设其实是林某能否预防和避免发生该起交通事故的最有效的方法和技术,这个假设中有两个关键,其一是驾驶员是否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其二是驾驶员是否在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提供的《时时预警数据》在时时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这两个关键中的关键是驾驶员是否能够“合理使用”(避开)《节点》,因为“时间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是引发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第一位主因”(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如果驾驶员林某能够“合理使用”(避开)《节点》,驾驶员林某也就不可能在06时30分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相信这起驾驶员林某撞人事故也就不会发生了!

《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揭示:“时间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是引发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第一位主因”(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空间位置因素”(行车环境中某“空间位置”上突发”危险情况”或《危险敏感路段》)是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二位原因。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现象,从表象上看多数情形的交通事故是与驾驶人的驾驶技术、驾驶经验、驾驶心理、驾驶反应、驾驶操作、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法驾驶、分心驾驶、是否专心谨慎驾驶等等因素乃至与行车环境等等因素有关,但从根本原因决定性主因上看仅与“时间因素”(《时间节点》)有关,甚至“空间位置因素”(行车环境)都是第二位的因素,为什么说决定性主因是“时间因素”(《时间节点》)?次要原因才是“空间位置因素”(行车环境)?因为即便某个“空间位置”(行车环境)有危险情况正在发生,如果人或车在此“时”(《时间节点》)不进入那个有”危险情况”正在发生的“空间位置”(行车环境),那么人或车怎么会受损伤呢?某动态车辆能否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主因是“时间因素“(《时间节点》),具体说就是《时间节点》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研究解决交通事故问题的最根本问题,也就是研究解决如何提前获取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数据问题。

通常情况下驾驶员是没有能力控制或改变行车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信息)或已经存在的危险情况(信息),驾驶员唯一有能力、有把握能够控制和改变的是自己的驾驶时间(含停车时间),驾驶员只有掌控了自己所驾车辆的《节点》时间,才有能力“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才有能力掌控自己安全行车的时间,才有能力、有把握掌控好自己的行车安全,驾驶员(含智能车辆)才能不被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隐秘的客观规律》所影响所左右,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行车环境给驾乘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和危害,所以驾驶员(含智能车辆)”合理使用“(避开)《节点》驾驶车辆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驾驶员是否有能力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它关系到驾驶员是否有能力从被动遭遇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转变为主动预防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探索研究解决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最本质问题其实就是提前获取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问题,最可靠、最可控、最有把握的预防技术,其实是“驾驶时间技术”,驾驶员(含智能车辆)唯有掌握了“驾驶时间技术”(”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技术)才有能力最大程度地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唯有提前获取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才能最大程度地预防驾驶员因《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可能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

从TIRIA智库的研究结论人们能够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守法守规并且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在交通环境良好甚至行人和车辆稀少的行车环境中仍然会发生不可思议的不明原因的撞人、撞车、撞树、撞物、撞交通设施、撞墙、翻车、坠崖等情形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像本案例守法守规驾驶员林某就是在几乎没有多少车辆和行人的良好的行车环境中发生了撞人交通事故,毋庸置疑引发这起交通事故的最本质原因其实是“时间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 

从表面上看是驾驶员林某因专注绿灯的倒计时而使自己的视觉观察范围瞬间变小缩窄而出现了几秒钟的《视觉幽灵时间》(《视觉盲区时间》)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而从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本质原因(关键信息)上看,引爆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信息是“时间信息”(《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正如本案例:如果驾驶员林某掌握了”合理使用”(避开)《节点》 驾驶技术,不论驾驶员林某使用的是“合理使用”《节点》驾驶技术还是“合理避开“《节点》驾驶技术,都会因此而避免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详见《问与答》什么是“合理使用”(避开)《节点》?)。

通过对本案例的研究以及对林某驾驶的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的数据分析,本案例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启示:驾驶员仅掌握驾驶技术和《传统预防方法》不足以保护驾驶员的行车安全、不足以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不足以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足以预防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含智能车辆)唯有掌握了《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合理使用“(避开)《节点》驾驶技术),才能提前获得预警、主动进行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才能有效预防驾驶员因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而导致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案例研究与启示5

在时间的长河里人类可见的一切自然现象都是有规律的必然现象而非无规律的偶然现象。其实世间一切因客观规律变化所导致出现的万千现象,都是在“时空因素”的影响作用下而产生的必然结果,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现象也同样遵循这一客观规律。

TIRIA智库在长期的研究与实验中发现: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不是无规律的偶然现象而是有规律的必然现象,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隐秘的客观规律》,《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

TIRIA智库对采集、存储的案例数据库内的案例进行《节点》时间专项研究、分析、计算,统计数据显示:虽然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原因和情形千差万别,但92.7%(见下方的【注释】)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在驾驶员所驾车辆的某个《节点》时间上,这是许多驾驶员从前所不了解的,然而这却是最为至关重要的科学数据。

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常常伴随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出现,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信息具有隐秘的《危险敏感时间信息》的特点和属性,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这是许多驾驶员从前所不了解的,但却是非常重要的驾驶知识。

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是许多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多或少或经常或偶尔都存在的一种自己很难觉知,但却是较为普遍存在的驾驶行为现象,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因此增加了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目前最有效的预防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的方法,就是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提供的《时时预警数据》时时预警提示、时时保护驾驶员的行车安全,这也是许多驾驶员从前所不了解的,但却是最为至关重要的驾驶知识。

【注释】:为什么是92.7%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在驾驶员所驾车辆的某个《节点》时间上?而不是100%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在驾驶员所驾车辆的某个《节点》时间上?(详见《问与答》:问: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是100%的事故都发生在该车辆的某个《节点》时间上吗?)。

案例研究与启示6

驾驶员林某发生的撞人交通事故并不是因为林某违法违规驾驶而发生的这起“严重”交通事故,而是因为驾驶员林某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驾驶该车辆,当该车辆通过交通路口时形成《事故引爆点》,同时伴随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驾驶员林某在行车过程中出现了短暂的几秒钟《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导致林某驾驶该车辆在视线良好、行人和车辆稀少且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发生这起“严重”交通事故,驾驶员《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引爆该起“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人们一定会关心:驾驶员应提前做好哪些准备,驾驶车辆时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降低“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因此增加了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是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是《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

那么TIRIA智库的《新预防方法》对预防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都有哪些建议、应提前做好哪些准备预防呢?TIRIA智库根据研究与实验数据建议驾驶员应提前做好如下准备对预防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具有实效帮助作用:

(1)建议驾驶员注意和修正6种不良驾驶行为(习惯)对预防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有帮助作用。(详见《问与答》: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注意或修正哪些驾驶行为(习惯)对预防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有帮助作用?)

(2)建议驾驶员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对预防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有实效帮助作用。

案情调查显示:尽管驾驶员林某是一位有多年驾驶经验的熟练驾驶员、林某发生事故前也是守法守规驾驶状态,然而驾驶员林某并不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驾驶员林某也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提供的《时时预警数据》时时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驾驶员林某也不了解《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驾驶员林某也不了解《视觉盲区时间》具有伴随动态车辆的《节点》时间出现的现实可能性、驾驶员林某也不了解有《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驾驶员林某也不了解《视觉盲区时间》是《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驾驶员林某也不了解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对预防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有实效帮助作用、驾驶员林某也不了解有《“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是《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从以上驾驶员的诸多“不了解”的角度看:驾驶员林某因缺少必要的”新驾驶知识”、《新预防方法》、《主动预防技术》,才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

从《预警信息》(《行车安全信息》)的角度看:驾驶员林某在所驾车辆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驾驶该车辆,是在交通路口形成《事故引爆点》的关键原因,伴随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出现短暂的几秒钟《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是引发该起事故严重程度高的重要原因。驾驶员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完全符合《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所揭示和论证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原理,同时也完全适合采用《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进行提前预警、主动预防。(详见《学术释义》:《隐秘的客观规律》、《信息预警方法》、《主动预防技术》、《TIRIA智能预警APP》简介、《行车安全信息理论》)。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不是无规律的偶然现象,而是有规律的必然现象,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隐秘的客观规律》,《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起到至关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

凡有变化规律可循可研究的事物或事情,也不论其变化规律是“显性规律”或是“隐性规律”,只要是有规律可循可研究都适合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解决。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虽然是具有“隐性规律”的现象,甚至驾驶员本人也常常难以觉察,也因此增加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但驾驶员使用《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能够最大程度地有效降低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从而也就从客观上最大程度地有效降低了因驾驶员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而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发生率,这一研究发现其实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科研成果,因为这意味着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可以通过《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 (“合理使用“(避开)《节点》驾驶技术)进行有效预防。

案例研究与启示7

让我们再次研究分析驾驶员林某所驾驶的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让我们通过筛查评测数据再来看看《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影响作用。

《基础数据》(筛查数据)显示:林某所驾粤CK××59小货车是一辆《高风险车辆》,《动态车辆风险度》是B度。《高风险车辆》的特点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比较高或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等级比较高(1级至8级),该车辆具有发生比较“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

《基础数据》(评测数据)显示:林某驾驶的粤CK××59小货车的《动态车辆安全度分数》:389分,该车辆是一辆安全度低的《高风险车辆》;林某驾驶的粤CK××59小货车的《事故等级区间数据》:1级-8级;该车辆的《行车类别数据》:C1类,该车辆发生轻、中度(1级-6级)交通事故的频次:中偏高;该车辆的《节点3》:06:28-06:34(《节点》预警级别:1级)。(详见本文的《案例研究与启示4》)。

案情调查与《预警数据》显示:驾驶员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于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在视线良好、行人和车辆稀少且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发生撞人交通事故,驾驶员林某驾驶的是一辆《安全度》中偏低的《高风险车辆》,驾驶员林某驾驶该车辆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通过交通路口时形成并构成《事故引爆点》的机率非常高,即使当时驾驶员林某没有出现《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该车辆在此《危险敏感路段》(交通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也会升高,因为此时构成并形成该车辆《事故引爆点》的条件已具备,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视觉幽灵现象》)伴随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出现,仅是增加了该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机率,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时间》并不是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决定性因素”(决定性信息)和”主导因素“(主导信息)。

调查证据和筛查评测数据显示:驾驶员林某发生的撞人交通事故并不是因为林某违法违规驾驶导致的、也不是因为林某驾驶经验不足或驾驶技术不高导致的、也不是因为林某疲劳驾驶或超速驾驶导致的、也不是因为林某分心驾驶或不够谨慎驾驶导致的,而是因为驾驶员林某在不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没有“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注:驾驶员林某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驾驶车辆的情况下,驾驶员林某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通过交通路口时形成《事故引爆点》而引发的该起交通事故,而驾驶员的《视觉幽灵现象》(《视觉盲区时间》)伴随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的出现升高了该起事故的“严重“程度。

驾驶员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于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在视线良好、行人和车辆稀少且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发生撞人交通事故,从该起事故的表象上看:该起交通事故就是一起很普通的机动车驾驶员因观察疏忽在交通路口发生撞人交通事故,但从TIRIA智库行车安全问题研究中心的科研学术角度去研究分析交通事故深层原因,我们发现:没有哪一起交通事故不是在交通事故《隐秘的客观规律》的影响作用下而发生的,从林某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行车安全信息》)能够明显地反映出来《隐秘的客观规律》对该起交通事故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该起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启示和思考是非常深远的。

案例研究与启示8

自从人类为自己制造了汽车以来,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就一直伴随着汽车发展的百年历史,尽管汽车科技不断地发展,道路及交通设施不断地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地提高,获取驾驶资格的培训和考试也不断地严格,但都没有有效地降低全球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率。

TIRIA智库的调查、研究发现:《传统预防方法》对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有帮助作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传统预防方法》能够有效预防某些情形的交通事故、有效降低某些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客观事实,但《传统预防方法》不是对所有情形的交通事故都能有效预防也是客观事实,其中主要有“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传统预防方法》是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包括:第一类情形:“无奈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无法躲避”的交通事故);第二类情形:“被动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

(注:在此文仅介绍这“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的具体情形和特点,其它三类情形交通事故详情不在此文介绍,请读者阅读其它案例或《学术释义》:《“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了解详情。)

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的具体情形和特点:

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如:车辆在守法守规正常行驶中突然发生意想不到的翻车、坠崖、冲沟、入水、撞树、撞物、撞人、撞交通设施、撞非机动车、被滚落的山石砸中(撞击)、被倒下的树木砸中、被倒下(掉落)的建筑物(公共设施)砸中、被飞行的硬物击中(砸中)、被翻滚的车辆砸中(撞击)……等意想不到的交通事故情形(也称:交通意外事故)。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紧急避险时或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时“为时已晚”,或没有时间看见,都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超出想象(意想不到),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从本案例驾驶员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于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在视线良好、行人和车辆稀少且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发生撞人交通事故的具体事故过程上看,驾驶员林某发生的交通事故符合《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的具体情形和特点。

驾驶员林某于2018年6月3日早晨6点30分驾驶一辆《安全度分数》中偏低的《高风险车辆》(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并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通过行人和车辆稀少且有红绿灯的交通路口时发生撞人交通事故。驾驶员林某发生的撞人交通事故完全符合《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所揭示和阐述论证的: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不是无规律的偶然现象,而是有规律的必然现象,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隐秘的客观规律》,《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起到至关重要的主导影响作用。

驾驶员林某驾驶粤CK××59灰绿色小货车(《高风险车辆》)并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06:28-06:34)时间发生的撞人“严重”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启示、思考和警醒是长久而又深远的………!

美国全球交通问题研究智库(TIRIA)

美国全球行车安全问题科学研究中心(DSRC)

TIRIA智库行车安全项目筛查评测审核指导委员会(DSSE-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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